列支敦士登金融中心

列支敦士登公国
位于瑞士和奥地利之间,是欧洲第四小的国家,面积约为160 km2 ,也是在民主和议会基础上的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体制。阿洛伊斯王储是第14代的国家首脑。数年来该国一直由两党联合执政。

列支敦士登基金中心

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列支敦士登同时也是许多国际组织的成员,如:欧洲经济区(EWR)和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联合国、欧洲理事会和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欧安组织)。通过其在欧洲经济区的成员资格,列支敦士登可从欧洲通行证和欧盟中受益。使得另类投资基金公司在对另类投资基金的运作中更加如鱼得水。

无基金层面的税收负担

列支敦士登投资基金(另类投资基金、 可转让证券 和在列支敦士登合法的投资基金)自身并无纳税义务。这意味着,在投资基金层面,股息和利息收入并没纳税义务。在个人投资者层面会根据其居住地可能存在纳税的义务。

通过“欧洲护照”在欧洲进行销售

在一定的条件下,欧洲经济区的成员身份能使列支敦士登轻松、公平地进入欧洲市场。

基金金融工程

资金的法定形式可按照基金发起者自由选择,如:

  • 投资基金 (契约式基金;普通合同基金CCF,C.F.; 共同安置基金 FCP,F.C.P.)
  • 信托 (投资基金,单位信托和授权单位信托AUT)
  •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欧洲社团或基金的投资公司
    • 拥有可变资本(开放式投资公司OEIC或SICAV)
    • 拥有固定资本 (封闭式投资基金CEIC或SICAF
  • 个人或资本形式的投资合伙公司(合伙投资公司,有限合伙公司P., 有限合伙的集体投资公司SCPC)
  • 个人或资本形式的有限合伙投资公司(有限责任合伙或LLP)

另外,可以为多个子基金创建伞形结构,简化管理并降低成本。 在资金层面,甚至在伞形结构的层面,子基金都能定义股票类别,这使得同一投资基金的财富效应可在多方面得以体现。

投资者保护

在列支敦士登基金和金融中心的保护制度非常完善。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不仅公司内部存在着由管理员本人操作控制、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这三道防线, 此外,外部审计和金融市场监管局(FMA)也肩负约束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政府高度以客户为导向

列支敦士登行政当局极其重视以客户导向和工作高效率。这使得基金的上市时间缩短,同时基金法设有最长期限的规定,这也使基金计划书得以简化。

银行参数

列支敦士登银行管理的客户资产(包括外国集团公司)在2020年底创新高,达到了3654亿瑞士法郎(上一年:3052亿瑞士法郎)。2020年底所有银行的第一级资本率为21.7%,在国际上比较也超越了平均自有资本充足率(FMA 媒体消息, 2021.04.15)。

专业的环境

依托列支敦士登国立大学、地处三国交界地带(德国、瑞士和奥地利)并有着能够 引进高素质的人才有利协议。高效的协会组织也使得金融中心的地位能够得到最佳的价值体现。

临近瑞士金融中心

除了地理上是瑞士的邻居外,列支敦士登也是瑞士在经济、海关和货币领域的紧密联盟,得益于稳定的瑞士法郎。

政治与经济的稳定性

在国际上的国家评级中,标准普尔在截至2021年11月30日对列支敦士登再次给出了AAA最高评级。 标准普尔关注于国民账户的积极发展和公共部门的良好财务状况。 此外,列支敦士登的经济多元化,工业和制造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3%。(资料来源:列支敦士登银行协会,2021)。 约22%的增值总额由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受托人和保险公司提供,占政府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 金融服务从业人员约7000人。

保守自由主义的经济制度

列支敦士登政府和人民持有的保守-自由态度使得国家对经济活动干预非常少。

列支敦士登与卢森堡的区别

列支敦士登是欧洲经济区成员,因此享有与欧盟有关的四项所谓的“经济自由”(商品、服务、人员和资本的自由流动)。卢森堡是欧盟成员国,受限于欧盟的政治架构和运转机制。  此外,列支登士敦的货币是稳定的瑞士法郎,这也反映出了这个国家的稳定性。 如果金融中心处在一个有合理比例的经济表现和广泛多元化的商业地区,这对经济的发展是极为有利的。列支登士敦拥有一个业绩非常优异的制造业,占总增加值的43% (资料来源:列支敦士登银行协会,2021)。比如 :全球市场的领导者——喜利得Hiilti(电动工具)、蒂森克虏伯汇众Thyssenkrupp Presta(汽车配件供应商)或义获嘉伟瓦登特Ivoclar Vivadent(牙科技术)等。卢森堡的制造业占13%左右,服务业非常明显地占了87%,对此过分依赖(奥地利联邦商会,2022年)。另外一个特点是卢森堡的政府债务占国内总生产值的将近26%。列支敦士登并没有公共债务,反而有资产净值。

列支敦士登是一个高质量的财务管辖区

30多年来, 税收避税地、金融港口和离岸金融中心一直在高税收国家是争论的话题。 大约十年来,相应的措施也变得越来越具强硬。同时司法管辖区准确的含义也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问题。 列支敦士登并非狭义上的离岸金融管辖区。

“离岸金融中心是一个国家或司法管辖区,为居住在国外的人提供的金融服务,其规模与当地经济的规模和融资需求不成比例。”[1]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文件强调,离岸金融中心的定义也适用于通常被视为在岸金融中心的人口众多并且参与了G20等国际组织 和经合组织的美国以及英国。”[2]

作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首批执行国之一,列支敦士登在欧盟的标准下拥有高效的金融监控。因此,列支敦士登不再被视为离岸金融管辖区。

[1]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 working paper WP/07/87, Ahmed Zoromé: Concept of Offshore Financial Centers: In Search of an Operational Definition; April 2007; http://www.imf.org/external/pubs/ft/wp/2007/wp0787.pdf, retrieved on September 11, 2017.

[2] Wikipedi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Offshore_financial_centre; retrieved on September 11, 2017